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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0日 星期五

美國東岸~紐約~沒有錯,我們被搶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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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的紐約市警車,讓我想起美國影集裡的警匪片

目的地-紐約,坐在MegaBus客運裡,車頂上的電視正在播放著電影,態度猖狂的A朝著B破口大罵,說時遲,那時快,不發一語的B將一把短槍從背後拔出,槍口頂著A的頭部,剛才大聲嚷嚷的人,現在卻反倒成了"俗仔",曾幾何時,自己還會為了這種情節而情緒激昂,這更是讓我想起,曾在家鄉紅極一時的"台丸屁粒火",而這種老掉牙的情節真的是太芭樂了,換個角度想,今天若這事發生在自己身上,又會如何發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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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拆下面具吧!

多數人總喜歡在外表現強悍,好以掩飾內在不願讓人看見的軟弱,一秒前,如此目中無人的他,一秒後,卻反倒成了跪地求饒的人,一秒鐘,區區一秒鐘,卻能讓人有如此之大的改變,究竟是什麼"東西"有這種力量?恐懼,那是感受到死亡接近,油然而生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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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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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光影圍繞的紐約時報廣場

站在紐約時報廣場(Time Square),這裡是曼哈頓(Manhattan)商業中心,五光十射的霓,四散在空中,色彩繽紛的看板,環繞四周,一人站在中央,此起彼落的嘈雜,可真令人心煩,但我卻享受在充滿色彩的視覺饗宴裡,久久無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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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悠久的紐約地鐵系統,仍舊是相當便利與繁忙

Kieran和我相約好在地鐵站碰面,這小子說要帶我去買一瓶一塊美金的500ml罐裝啤酒(折合台幣約為33元,天阿,這也太便宜了吧!)。Kieran,19歲,他是我在紐約的沙發衝浪宿主,這傢伙超級好"鬥陣",在他兩房一衛一廳的二人公寓裡,最高紀錄是同時收留十幾個沙發客。

上廁所要排隊不打緊,光一個不到三坪的窄客廳,不誇張,一到晚上就是五具大體橫豎在地上,歐~不,是五位沙發客(地板客?),晚上起來小解都要小心,不然很容易就會踩爆他人的頭,好哩家在,我樂咖可是連外面馬路都睡過的流浪漢,有地板睡真的就已經算是很不錯了啦,但這位年輕人持續放送的熱血真的是熱呼呼滾燙燙,就因為他收留了在當時投靠無門的樂咖,Kieran等我飛黃騰達時,一定頒一個"足感心A"的匾額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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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盒哈根達斯(Häagen-Dazs)不到台幣一百四十元,真是有夠甘心的啦!

啤酒買完後,Kieran點了根煙,我們一邊走回去,他一邊抽,還說今晚剛從戶頭裡把僅剩的兩百美金提出來,那是上個月他去路邊打工賣冰淇淋的工資,也是未來兩個星期的生活費。Kieran住在紐約皇后區(Queens)接近布魯克林區(Brooklyn)的交界,其實還算治安不錯的區域,更何況現在還不到晚上十點,二人走在路旁停滿車子的人行道上,前後五十公尺內並沒有其他路人,於是我們併著肩走,一邊走一邊聊五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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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Kieran住家附近

今晚,一如前幾日,掛在上頭的月兒,一角被夜裡的雲給遮擋住,空檔之際,我的左眼餘角瞄到一名黑人,身高約莫17X公分,他將精瘦的身形斜靠在路旁的箱型車上,兩手交叉放在胸前,頭低低的就像是在等人,沒有想太多的我們,也就繼續哈啦前進。

約莫五秒後,我們來到他的腳尖前,霎時,他的一個突然轉身,讓我倆停頓了腳步和對話,緊接著他的一個猛然抬頭,促成我們三人的第一眼接觸,那是一張焦慮不安的臉龐,就在我正想對他說,夜深了,孩子趕快回家吧!這時,他原本放在胸前交叉的雙手,隨即做了一個快速弧線的劃開。

衝突,我的時間記憶,又再次被按下慢速播放鍵,有那麼一瞬間,我還真希望他手中握的是美國"紐約客大熱狗",那麼本人必定奉上台灣"士林大香腸"來做東、西方美食文化交流,咖咖~~我想熱狗可以做有彈性的甩動,但它絕無可能發出聲響,很明顯的,那是一把已經上膛的槍,一切困惑都已解開,先前看到,他像是在等人,沒有錯,因為他在等的人~就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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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哈,等你們好久了,開動!

沒有錯,我們遇到搶劫了,我們遇到搶劫了(趁現在還能叫趕快叫,因為當你遇到的時候,根本沒有機會讓你叫)!!!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看我個子高,所以才先從Kieran下手,我則像是木頭人般呆站在原地(樂咖你不是一直嚷著要打十個。我是說空手十個...Okay?),不到一秒的時間,在Kieran奉上皮夾後,他馬上又是一個快速迴旋轉身。

「Give me your wallet!(把你的皮夾給我交出來!)」他說「No No No!(不 不 不!)」我雙手高舉"假肖"著說,心想這時候,如果裝成聽不懂英文不知道能不能夠就這樣乎攏過去,兩秒鐘過去,嘴裡還是持續呼喊NoNo的名號,他那支硬梆梆的"玩意兒"一直頂著我的肚子,下意識就想將它移開,因為那真的"粉不酥胡",於是右手開始緩緩下移,就在我的虎口碰觸到槍管時,「Don’t fxxxing touch my gun!(你他X的,別碰我的槍!)」他激動的說「Sorry Sorry Sorry!(對不起 對不起 對不起!)」我馬上回答,右手趕緊回到原本高舉的位置,口裡狂唸Sorry Sorry(韓國男子團體Super Junior的Sorry,Sorry大概是受我啟發的也說不定),再穿插著No No No,到這裡時間大概已經過了數十秒(我感覺大概有過了半輩子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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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咪呀!

他開始覺得這位亞洲高個兒是在搞啥飛機,於是乎他面對我,不耐煩的用左手往我褲子的左邊口袋摸去,我想彼此都心照不宣,他的左手鐵定是要來拿我的皮夾(因為我一直裝成聽不懂,沒有給他,所以他猴急了),就在他把皮夾抽出來的瞬間,慢動作播放不知道是被誰轉成格放,我那隻愛亂動的右手,就像是受到下意識的召喚,緩緩抬起,整個動作緩慢、流暢、沒有絲毫猶豫,就在他的左手拿著土黃色皮夾,開始進入中間區域時,我的右手也已經來到交會位置,進行攔截;砰~在0.00001秒的幻象中,那是他扣下板機後,所發出來的巨大槍響,耳邊,開始響起汽車的防盜警鈴聲,鮮紅的血,自肚子股股淌出,我趕緊用雙手將傷口摀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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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已分不清楚幻覺與真實的重疊

在恍惚中,輕輕的,柔柔的,我的右手卻感覺碰到了皮夾,再不自覺朝下看見仍是潔淨的衣物,我這才知道他剛才並沒有開槍,口中No No No和Sorry Sorry的台詞,瞬時,更換為新台詞Money Money(錢),左手,隨即跟上來打開皮夾(請自行搭配Money Money的配音),抽出所有的現金(Money Money請繼續喊),給對方(好了,停~~安靜),接著再把皮夾闔起,收回褲頭右邊的口袋。

滿臉疑惑的他,接過我左手上的六十元美鈔(他大概覺得遇到一個瘋子),然後右手拿著槍,滿臉錯愕的他,接著說「Mobile phone,you got a mobile right ? Give me your mobile.(手機,你有手機對吧?把你的手機給我)」,想也知道,我一定又是繼續裝死回答NoNo,再搭配一臉"假死"的表情。(請注意,此假死表情目前成功者只有樂咖一人,若不幸遇到此類情形,其他人請勿任意仿效,否則後果自負,老話一句,「這種事情是講天份的,不是人人都行得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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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你以為人人都可以這樣做嗎?

時間到這,我猜已經有數分鐘之久,突然間,他的另一位夥伴出現,一衝出來馬上就把我的皮夾抽走,打了我一拳後,兩人就飛奔逃走,而我也順勢倒下(可能是我當時的身體太軟Q了吧,才能順勢倒下,因為那真的很小力,開玩笑要我倒,你叫高鐵來撞我,我都不一定倒,我是說樂高版的啦!),爬起來後,我趕緊大喊「Hey Sir,I’ve given you all my money.There is nothing left in my wallet. Please drop it!Please drop it,Sir!(嘿老大,我已經把我所有的錢都給你們了,皮夾裡已經沒有錢了。拜託你們把它丟還給我,把它丟下來吧!拜託阿!)」

Kieran已回過神來,和我一起大喊,更何況我還很有禮貌的用敬語稱呼對方,不知道是不是我在澳洲做服務業做到有職業病,總是會反射性用Sir(先生)來稱呼他人,沒兩秒,我的皮夾還真的他們被丟在路旁,我趕緊衝過去撿起(感覺上,他們真的很配合,不配合的人就只有我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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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咖你的身體會比我還要軟Q嗎?

整個過程猶如是卓別林的默劇,滑稽,令人捧腹大笑,但說真的,在剛接回皮夾的瞬間,我的下意識,純粹只是認為自己不能失去裡面的卡片和資料,而那0.00001秒的空隙裡,我猜又是一次人生跑馬燈的放映,只是這個跑馬燈放太快,所以放錯了,詭異的是,那個影像好清晰,真實到就像真的發生,還是自己的心底已經做了他會開槍的打算,可是我會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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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你死不了的,因為我會讓你比死還要痛苦!

繼續走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想起,昨天在巴士上的電影情節,不可思議的巧合,難道那是為了事先讓我做好準備而播放的嗎?或許方才的瞬間,生死問題並未使我躊躇,不然我就不可能伸手去"接"回皮夾,反而讓我真正掛心的是,倘若失去皮夾內的提款卡還是資料,我的旅程是否還能順利進行下去,而我繼續旅行的目的到底又是為了什麼?不是為了某個名勝還是古蹟,更不是為了貪圖玩樂,而是為了要回去分享,回去分享我所遇見的人、事、物,以及旅途中的自我改變。

我不會死的,我不會有事的,因為我的分享都還沒開始,哪怕只是自己單純地天真認為,但或許就是這一股單純吧!當你真心想要完成某件事情時,你是帶有一種神奇力量的,祂將帶你突破任何困境,只因為你是真的相信,而且還是篤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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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槍,你不會怕;一把上膛的槍,你不會怕;一個人手上拿著一把上膛的槍,你開始擔心;一個人手上拿著一把上膛的槍,並將槍口朝向你....

很多人說,我完成了環遊世界的夢想,

但我的最終夢想是成立一個永恆的分享計畫來達成每一個人的旅行夢想!

有關永恆的分享計畫,請看:社會企業?永恆的分享計畫?

有關最終夢想,請看:最終夢想,人人分享

有關個人旅行經歷,請看:環遊世界的終點站~台灣~回憶這三年

曾經配合過的活動,請看:忙碌四月天~過去媒體報導與活動總整理

如果你對社會公益、旅行文創、網路創業有興趣,請看:一個馬克杯,一群熱血的人,appWorks:台灣網路創業風起雲湧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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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文章回應:

Che HUANG 提到...

哈哈哈哈哈~~~Sorry我笑了~~哈哈

匿名 提到...

該透過新聞讓更多人知道的
這真的太驚奇勒

匿名 提到...

晚上十點走在Queens

你們真的很大膽

紐約很多方面而言,比我去過的伊拉克、北韓、葉門都更危險

sammi 提到...

我真的以為中彈了~~有嚇傻一秒,然後馬上往下看~~@@"(有騙到我) ....我也要牢記..No No No,Sorry Sorry, Sorry,Money Money Money 這三句台詞....呵~~

匿名 提到...

小弟偶有類似的經驗:
  在多明尼加共和國受訓(我是職業軍人)期間,有次開車載三個當地軍官(受訓同學)在聖多明哥市(首都)閒逛,馬路上有輛塞爆的公車,車門上掛個年輕人,指著我狂問候我袓宗(俚語太多,無法翻譯),這就有點像早期的台灣多數人崇洋,看到阿兜啊會胡扯幾句,極少數人會刻意罵上幾句,顯示跟別人不一樣;我想裝死不回應,加上沒帶槍,暫停!解釋-----多國國防部會發給所有士官一把左輪手槍、尉官一把四五手槍、校官一把九0手槍,子彈100發,全天24小時由個人保管,退伍才收回,但沒發槍套(所以我看同學放假出去時精釆了,槍插在腰上的、"插在自己鳥上"--走火不就絕後了-_-、插在屁股後的、插在口袋裏鼓鼓一包--一樣有絕後的風險囧rz、拿在手上的、、、),我嫌重又不方便,所以沒帶,結果遇紅燈停下來,那台公車"正好"也停在隔壁車道(我懷疑司機是被逼的),那個二佰伍竟然掏把左輪槍對著me,頓時我汗毛直豎,後悔沒把傢伙帶出來,在還楞著不知所措時,我眼前出現一把、後方出現二把四五對著他,他老兄很識趣的立即收槍鑽進人堆,逼司機闖紅燈落跑、、、、、、。
我學著小馬哥對天發誓:「從此以後,我絕不再讓人拿槍對著我的頭!」(咬牙切齒狀)」,所以離開那個國家前,槍、不、離、身!

北國KK 提到...

我晚上十點走在布魯克林區內過...當年我很年輕! ^^*

匿名 提到...

天那~~~那我現在能好好的活著回台灣還真的很幸運!

我之前住紐約的時候常常十一點十二點自己一個在布魯克林冷清的地鐵等車..
凌晨一個人走在queens回家的路上(不過手裡都ㄧ直握著防狼噴霧就是了).....而且我還是女生.............

現在看你文章就覺得我當時也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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